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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讀!11月起杭州公積金貸款額度由賬戶餘額決定

2015-10-19

  今年以來,杭州樓市複蘇明顯,加上信貸門檻不斷調低,不少購房者動起了買房的念頭。但想要在近期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購房者,可要注意了,因為11月起施行的新版公積金貸款政策,可能會對你産生很大的影響。

  今年4月,省、市兩級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貸款推行存貸挂鈎機制。其中,貸款額度确定方式,由“按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度确定”,調整為“按住房公積金近12個月賬戶月均餘額的15倍數确定”。

  簡單地講,11月以後準備買房的,為保證貸款額度,就盡量不要提取公積金了。

  個人貸款50萬

  月均賬戶餘額至少3.33萬

  可貸額度為公積金賬戶月均餘額的15倍,這句話該怎麼理解?

  舉個例子,張某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多年,于2015年12月申請公積金貸款,當時其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為28500元,月繳存額近12個月一直為830元,且沒有發生提取。

  那麼,2015年1月到12月的賬戶餘額分别為19370、20200、21030……28500元。賬戶月均餘額=(19370+20200……+28500)/12=23935元。張某的最終可貸額度=23935×15=359025元。

  也就是說,如果想獲得個人最高50萬元的貸款,月均賬戶餘額至少要有3.33萬元(50萬/15)。(備注:家庭共同貸款額度最高100萬元)

  需要說明的是,計算結果高于50萬元的按50萬元确定;低于15萬元的,按15萬元确定;繳存時間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确定。

  餘額不足的

  現在盡量别提取公積金

  此前,公積金貸款額度由繳存額度确定。月繳存額148(含)-530元,最高可貸15萬元;月繳存額530(含)-1274元,最高可貸30萬元;月繳存額高于1274元(含),最高可貸50萬元。

  按照新政的計算方式,公積金賬戶餘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換言之,此前月繳存額不足,但餘額較多的個人,将成為最直接的受益群體;但已經有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月提取的群體(餘額不足),短期内申請貸款,将受到較大影響。

  業内人士建議,對于餘額暫時不足的購房者,可以選擇盡量不提取公積金,來提高貸款額度;而那些近期就有買房打算,餘額不足但繳存額度夠的買房者,應該盡快申請公積金貸款。

  杭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們,目前新老政策之間銜接的具體細則還未出台,執行老政策到底是以向銀行提出申請為準,還是銀行向公積金中心遞交材料為準,尚未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11月肯定會實施新政,這個月打算申請公積金貸款,唯一的原則就是盡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