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餘杭分中心自2015年9月1日起開展浙江省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異地貸款業務。
一、辦理條件
1、浙江省行政區域内正常繳存個人住房公積金的員工,購買餘杭區個人自住住房,可以向餘杭分中心申請辦理浙江省内公積金異地貸款。
2、浙江省内公積金異地貸款的貸款條件、貸款額度、辦理程序等執行杭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規定。
二、所需資料
職工申請時,還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繳存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
2、繳存地公積金中心所出具的職工近12個月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或明細對賬單。
3、繳存地、戶籍地、購房地所屬房管部門出具的職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産查檔證明。
三、餘杭職工去異地貸款怎麼辦理?
餘杭區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向省内其他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公積金異地貸款的,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至餘杭區臨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二樓H區公積金窗口開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